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浦县供电公司赤土配电所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修改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3)其他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修改为“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注: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若因投标人原因未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其他原因的,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浦县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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