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东部片区(一期)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答疑澄清纪要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截止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2月11 日11时00 分,有部分潜在投标人对相关的问题提出疑问。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对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事项澄清及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3条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疑问
答: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更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全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工程或水库枢纽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任务书相关问题的疑问
答:a.更改为招标文件第55页“1、工程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0894.62万元,项目一期用地130.7亩,包括引水水厂,输水配水管道等。
b.石过陂水库往水厂引水管道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
3、设计内容疑问
答:本次投标文件仅需提供水厂部分的设计图纸。
4、招标文件P73中“附表6: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到位承诺书”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后面的括号内容更改为“姓名及其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5、漳浦县东部片区(一期)供水工程测量图及地形图均已上传在“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请自行下载查看。
说明:
①、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 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4年2月15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咨询电话:0596-6123989 联系人:小毕
③、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建龙睿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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