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赤土至朝阳隧道道路(万安大道)工程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内 容:
1、招标文件第24页“附件5-3-1”中的第 3项“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第4项“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人数要求均修改为“1人”。
招标文件第25页“附件5-3-1”中的第 12项“路面专业监理员”及第4项“路基专业监理员”的人数要求均修改为“2人”。
招标文件第25页“附件5-3-1”中的第 14项“桥梁专业监理员”及第16项“试验专业监理员”的人数要求均修改为“1人”。
2、招标文件第31页中的“①总监理工程师评分标准:c” 修改为“担任一级及以上普通公路或高速公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且任职时间为整个项目工期)的项目数量超过强制性要求的每增加一次加1分(最高加2分)。”
3、招标文件第31页中的“③专业监理工程师评分标准:b”修改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技术职称比强制性要求提高一个档次每人次加0.5分(最高加3分,加人不加分)。”
4、招标文件第31页中的“④试验室主任评分标准:b”修改为“试验室主任技术职称比强制性要求提高一个档次每人次加1分(最高加1.5分)”;
5、招标文件第31页中的“(2)监理业绩 :b”修改为“2008年6月1日以来完成一级及以上普通公路或高速公路路基土建工程监理项目数量超过资格审查附件5-2业绩表强制性要求,每增加一个项目加0.5分(最高加2分)。”
6、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取消招标文件第24页“附件5-3-1”中的第 2项“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取消招标文件第31页②驻地监理工程师评分标准;招标文件中关于驻地监理工程师及驻地办的相关条款均对应修改,具体详见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中的“本单位固定职员”以2013年度1月份-9月份在本企业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为准;
8、若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试验相关人员须为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本单位固定职员。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监理员,应具备初级或以上职称,持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9、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业绩须提供工程的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业务手册或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的电子扫描件件作为证明文件。
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及组成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其它尽事项均按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pxzzx.org/)和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商业街D207-D209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8
招标人:漳浦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