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鹿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 勘察设计答疑澄清01


【信息时间: 2016/7/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鹿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 勘察设计
答疑澄清01
 
    1、《漳浦县鹿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43页商务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加分项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加3分,我们认为不合理,应该不列为加分项,项目负责人有其他三个资格证已足够体现项目负责人的综合能力,故提出取消此项加分内容。
答:项目负责人要求把握整个工程设计的各个环节,包括工程规模及投资控制,本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2、第43页投标人业绩及资信情况,投标人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乙级(含 以上资质的得 4 分,丙级得 2 分。最高得 4 分。我们认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水电专业也同等并列为加分项。
答: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咨询资质不同于水利工程咨询资质,本工程涉及水生态环境修复建设,本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说明: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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