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官浔镇赵厝-西北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答疑
【信息时间: 2017/3/30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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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官浔镇赵厝
-西北村2013年土地整理项目施工
招标答疑
致:各投标人
1.建议删除第3.6项:“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漳政综[2016]142号规定,投标人应为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做更改。
招标人: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