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金鹿东路(金浦大道至大亭路段)道路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30601800272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澄清:
1、问:招标资料里面没有预算资料,请招标人提供。
答: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清单相关材料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问:招标图纸未上传
答:本项目设计图已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4.2第13点注明下载邮箱(邮箱帐号:FJAH3182280@163.com 密码:Ah3182280),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原招标公告的修改:
1、原招标公告:“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28882672元670748元(其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400000元,渣土收纳费270748元);”现更改为“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28882672元(其中含暂列金额670748元(其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400000元,渣土收纳费270748元);”
2、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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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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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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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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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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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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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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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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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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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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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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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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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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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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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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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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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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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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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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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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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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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件A、附件B、附件D附在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5节 评标附表
3、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7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缴交履约担保。未按规定缴交履约担保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期限也相应延长)。承包人应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并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
履约担保退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完整归档后,承包人办理完相关手续,招标人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修改为: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履约担保形式:从企业法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方式缴交。。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以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的时间为准,以保函形式提交以保函到达招标人财务部门并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期限也相应延长)。承包人应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并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
履约担保退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办理完相关手续,招标人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备注:
1.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为准。
2.投标人应重新下载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福建龙睿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3 年 03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