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石斋北路(文昌东路至迎宾大道)道路工程补充通知001


【信息时间: 2015/9/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石斋北路(文昌东路至迎宾大道)道路工程
补充通知001
 
一、投标文件涉及到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的(除授权委托书外),需按照规定格式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加密生成文件,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投标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要求,可直接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除授权委托书外)。
 
注:(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