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九曲岭公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答疑通知001


【信息时间: 2014/9/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九曲岭公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第二次招标)答疑通知001
 
一、招标文件第38页合同条款8.1.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
原为:本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本合同的总金额是完成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除暂定金之外,其余由设计人包干使用,业主将按进度分期支付。 
(1)施工图完成设计获得批准后并送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至经预算审核后造价×中标费率的10 %设计费;
(2)设计单位应兑现承诺,在本项目后续服务工作应根据工程项目实施需要并经建设业主同意,项目组至现场指导协调并提供本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项目组成员达不到投标承诺的工作天数,每人每个月每少一个工作日应扣除1万元,增加服务不增加服务费用;
(3)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 %,并结清设计费及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现改为:本项目的拨款方式改为:“本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本合同的总金额是完成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除暂定金之外,其余由设计人包干使用,业主将按进度分期支付。 
(1)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勘察报告)获得批准通过且提交正式报告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用总额的30%;
(2)施工图设计获得批准通过且提交正式报告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用总额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4)设计单位应兑现承诺,在本项目后续服务工作应根据工程项目实施需要并经建设业主同意,项目组至现场指导协调并提供本工程项目的技术服务,项目组成员达不到投标承诺的工作天数,每个月每人每少一个工作日应扣除0.5万元,增加服务不增加服务费用;
(5) 剩余合同总价的5%,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结清。(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八条支付方式8.1.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
本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本合同的总金额是完成本合同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除暂定金之外,其余由设计人包干使用,业主将按进度分期支付。 
(1)施工图完成设计获得批准后并送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至经预算审核后造价×中标费率的10 %设计费;
(3)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 %,并结清设计费及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问:以上支付方式太过于苛刻,项目从施工到竣工验收其中不确定因素大部分在于施工方。如按以上方式支付设计费,合同总额的90%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设计方成本过大且结款时间没办法确定。
本条建议改为: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的30%,初步设计确定后十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的20%,施工图完成后十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的30%,并结清设计费及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后十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的20%。
答:按本答疑通知001第一条执行。
三、招标文件的第30页“12.5.所提供的证书、证件应完整且合格有效。......。”
问:其中的证件应完整且合格有效,是否可以理解成提供有效页、年检页、变更页就可以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 :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