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8/7/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修订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拾万元整 (小写:700000.00元整)现修订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整)。


3.根据闽建筑[201819号文中关于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取消《关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取多形式履约保证的通知》(闽建筑【201529号)中有关规定,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投标保证金形式第④种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此条款删除。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