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杜浔镇“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一期)工程-南片区自来水管理站(林前村、后姚村、路打村、林仓村、城里村、湖里村、北坂村)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SXGZ[ZP-2017]016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招标文件做以下补充:
一、招标编号:SXGZ[ZP-2017]016号;
二、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上发布。
三、投标人须知附表第10.4其他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及相应版本生成的.ZZ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需盖企业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企业电子公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加盖各企业电子公章)。
3、电子投标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根据系统参建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作出相应处理:
⑴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
⑵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未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激活;
⑶投标人未携带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到现场或携带非本次投标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
⑷其他特殊情况下导致投标人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失败。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出现前款⑴、⑵、⑶项情形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本次投标。出现第⑷项情形的,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是否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人应当按照项目的招投标主管监督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利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及相应版本制作生成符合要求且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加盖经 CA 认证机构认证的数字安全证书的电子印章。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建立相应目录并分级,不同内容按页签提示制作导入,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5)电子投标文件中需要用到相关证件、单据的扫描件时,应使用证件、单据的原件进行扫描,并附在需证明材料的后面。电子文件若为从扫描原纸质文件所形成的电子图片。图片文件格式要求为 JPG 格式,文件名称要求与上述对应纸质文件名称一致且唯一,电子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每个 JPG 文件可包含多张扫描图片,单个 JPG 文件大小要求在 1M 以下。
(6)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投标单位企业相关资料以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录入且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包括相关原件扫描件),不允许在工具中上传。
(8)投标单位应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中下载或升级最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9)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必须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10)企业已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人CA),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印章(有效期内)直接可用于加盖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加密生成文件,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5、投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二)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三)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6、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7、本项目公布的最高限价均包含暂列金,暂列金为10万元。
8、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的法人电子签名,均可采用法人电子签章。
9、由于漳州区域的系统暂不支持,本项目暂不采用线上招标,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仍需到场签到,开标地点为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
10、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1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20000元(不含税),及开评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本工程招标人及中标人的“工程交易服务费”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文规定,由中标人向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交纳。
四、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4.1.5 项目经理资格及到位要求”:
⑴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度,即除承诺工程施工期间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到位外,还应在投标截止前随同投标书,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 个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 3 个候选项目经理(视投标人需要可报 0-3 个,最多不超 3 个)报送到电子交易平台上,承诺当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到位履行职责时,只能从报送的候选项目经理中择一更换,所更换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资格不得低于被更换的项目经理资格,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4.1.6其他要求: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如下: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施工员 |
1人 |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材料员 |
1人 |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质检员 |
1人 |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
安全员 |
1人 |
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
备注:1、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包含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月(2017年08月01日至2017年10月31日)社保缴纳凭证,必须三个月及以上。)
五、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4 投标保证金 ”
3.4.1 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1)采用现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8万元,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补缴保证金差额 / 万元,其他投标人应全额缴纳。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户名: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9080 5250 6001 0000 0128 86;开户银行: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绥西信用社),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 项目投标保证金)并要求银行录入凭证。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2)采用银行保函
提交一份金额2.8万元的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且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 28 日(含)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6评标参考价确定方法”
6.1 评标参考价(设定为 B):按招标最高控制价(设定为 A)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 K)计算,计算公式为:B=[最高控制价(A)-不可竞争金额]×(1-K)+不可竞争金额。评标参考价(B)的计算值四舍五入,精确到以元为单位的整数位。
6.2 最高控制价(A):2574897元(含暂列金10万元);投标人报价应精确到以元为单位的整数位。
6.3 K 值计算。K 的取值范围规定为13%(以 a 代表,含本数)~14.99%(以 b 代表,含本数)(b>a,K 取值范围在 5%~12%且取值区间幅度不小于 2%)。K 值由 K1 和 K2 组成,即 K=K1*d+K2*(1-d)(d 代表 K1 的权重;K1、K2 的取值范围同 K;K、K1 值按百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招标文件P31页13.1原文更改为:通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如有要求)评审均合格且评标价最接近评标参考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并列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级别或等级高的排在前面。若上述两项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数量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八、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中“17.3.3付款方式:
(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月进度报表,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认定后按核定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
(2)全部完成工程量时经发包人验收认可后竣工结算完成且提交完整资料并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审核后)的95%;
(3)剩余5%做为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一年)满后付清(不计息);
(4)承包人在提交交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使用期间内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做好保修而使发包人自行组织返修的,发生的返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缺陷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剩余保修金。
17.4.1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 /%,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结算审核价的 5%。
招 标 人:漳浦县杜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