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和县人防地面指挥所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答疑澄清纪要001号
本项目在招标文件接收答疑期间,有潜在投标人对相关问题提出疑虑,现对相关事项澄清如下: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一:无 《空调设备清单》,请提供《空调设备清单》。
答: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问题二:评分标准 B技术指标 “1 机组外壳抗老化技术 为了适应沿海地区的气候条件,投标人所提供的室内机、室外机外壳是否采用抗老化技术,全部满足得5分,满足一项得2分,不满足不得。(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佐证,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建议更改为“1 机组外壳抗老化技术为了适应沿海地区的气候条件,投标人所提供的室内机、室外机外壳是否采用抗老化技术,全部满足得5分,满足一项得2分,不满足不得。(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三:评分标准 B技术指标 “4 变频压缩机形式 采用全变频低压腔涡旋压缩机得5分;高压腔涡旋压缩机得2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准) ”,建议:更改为“4 变频压缩机形式 采用全变频涡旋式压缩机得5分;双转子压缩机得2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准) ”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四:评分标准 B技术指标 “5 所投产品压缩机可靠性 所投产品采用原装进口压缩机得4分,其他得2分 。(需提供制造商近两年内压缩机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准)(满分4分)”,建议:更改为“5 为保证压缩机可靠性及维护保养便利性,所投压缩机由投标多联机空调设备制造工厂自主研发生产(非代工)(即:压缩机制造商与空调整机的制造商为同一个工厂)得4分,采用原装进口压缩机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所投品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近两年内压缩机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满分4分)) ”
答: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五:1、品牌荣誉1、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两份以上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2、所投品牌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两个以上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获奖书加盖制造企业公章,原件备查),建议更改为改为:投标人具备二级以上机电安装资质得3分;具备三级机电安装资质的得2分,无不得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答:原招标文件更改为:品牌荣誉:1、所投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份以上(含1份)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
2、所投品牌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个(含1个)以上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获奖书加盖制造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说明: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若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0596-6123989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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