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国道324线盘陀镇区段市政与景观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履约担保形式和金额统一更改为:
(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是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履约保函(其履约保函必须符合“漳建工函[2011]6号文”规定)方式提交。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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