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漳浦县)校园附属设施项目-盘陀镇东林小学、蒲野小学、盘陀中学、盘陀中心学校校园附属设施项目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12页:资格审查文件: 要求 提交;
技术文件: 不要求 提交;
商务文件: 要求 提交;
其中,不要求 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 无 。
修改为:资格审查文件: 要求 提交;
技术文件: 不要求 提交;
商务文件: 要求 提交;
其中, 要求 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 无 。
2、招标文件第17页: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注: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规定)。
修改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专业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注: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规定)。
3、招标文件第18页:本招标项目的暂列金额为:无。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的暂列金额为:38万元。
4、招标文件第68页:本招标项目的暂列金额: 无 。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的暂列金额: 38万元 。
5、工程量清单XML格式重新上传。
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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