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澎水水库至县城引水工程施工监理答疑澄清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有潜在投标人对相关问题提出疑问。经招标人讨论研究决定,现对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事项澄清如下:
问:本工程未要求相关业绩,投标文件格式“六、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信息”附注的“工程相关业绩证明”是否可以不用提供?
答:根据招标文件,不要求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
同时删除:投标文件格式“六、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信息”中附注的“工程相关业绩证明”的内容。
说明:
①、 本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②、 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3年9月11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澄清的书面材料。咨询服务电话:0596-6123989 联系人:小毕
③、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澎水水库至县城引水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