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鼎元北路及黄道周公园周边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补充、答疑通知001


【信息时间: 2015/11/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鼎元北路及黄道周公园周边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
补充、答疑通知001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缴纳的养老保险要求:
  原为:缴纳的养老保险(至少提供三个月:2015年07月01日至2015年09月30日);
现改为:缴纳的养老保险(至少提供三个月:2015年07月01日至2015年09月30日或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二、本项目“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7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质量员要求:
原为:质量员1人;
现改为:市政质量员1人。
三、问:在5.7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三点中提到:拟派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试验员、机械员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附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缴纳的养老保险(至少提供三个月:2015年07月01日至2015年09月30日)所署单位为准。请问下如果岗位证有体现所属单位是否需要在提供养老保险?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质量员要求与“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7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按本通知第二条执行。
 
注:(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