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黄埔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条19.1款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接受、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修改为:“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修改表第5条中: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应按闽价通告【2018】9号文标准向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支付,由中标人及招标人分别支付;”删除。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浦县霞美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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