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第二水厂扩建工程项目补充通知
卓知(Z-2013)招字019号
各投标人:
漳浦县第二水厂扩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本招标项目禁止设备贴牌,严禁违法转包和分包,不允许中标单位中途更换项目经理。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按照如下格式做出承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未按照该格式做出承诺的,招标人有权否定投标人资格。
承诺函
(招标人) :
我公司经认真研究,决定参加 (工程名称)投标,现郑重承诺:如果中标,我公司一定确保工期和质量,保证绝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我单位无条件退场。并承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会中途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同志将负责本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施工。如招标人发现我司有贴牌行为,除无偿更换设备外,还将支付业主该设备价款2倍的违约金。
特此承诺!
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如需本通知的纸质文件,可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取。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3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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