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陀镇农业融合发展项目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第三章评标办法(2)投标人获得国家认可环境整理体系得1分修改为(2)投标人获得国家认可环境管理体系得1分。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宏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 10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