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龙湖路中段道路改造拆迁安置房(B2-2地块)建设工程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澄清修改03


【信息时间: 2013/11/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龙湖路中段道路改造拆迁安置房(B2-2地块)
建设工程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澄清修改03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或注册资金要求均以注册实收资本为准。
原: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2500万美元(或人民币1.5亿元)及以上,安装维保单位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5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更改为: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实收资本)必须达到2500万美元(或人民币1.5亿元)及以上,安装维保单位注册资金(实收资本)必须达到15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二、问:招标文件评分表中 二、技术部分第2条:
2)控制系统中的变频器采用与电梯整梯同产地、同品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4)采用电梯专用变频器且采用原装欧美日进口的得2分;
以上两点评分条件相互矛盾,与电梯整梯同产地就无法采用原装欧美日进口;采用原装欧美日进口就无法响应与电梯整梯同产地;因本次招标并非采购电梯整梯原装进口产品。
答:删除第(2)点中的“同产地”。
三、投标文件以最新修改的招标文件制作生成。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人:福建龙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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