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赤岭乡“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答疑纪要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点“商务文件详细评审和标准”增加评分点“8.1.5规费费率、税率(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不按规定计取的;”;
2、原招标文件P29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①“7、注册造价师 1 人或造价员 1人。应该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造价员资格证书”现更改为“7、注册造价师 1 人或造价员 1人。应该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员资格证书”。②“说明:(3)拟派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附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现更改为“(3)拟派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须附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如有不符,以本答疑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2、各投标人应重新下载相应的答疑后招标资料,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4、本工程答疑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
招标人: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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