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金浦大道南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6/10/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金浦大道南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4 原文修改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项目设计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验证登记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到场验证登记)。(以上资料均须单位公章)。文件与之相应的地方做相应的修改。
 
注:1.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本招标答疑更改通知发布后,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3.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人: 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