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林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已由闽发改备【2015】E040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浦县林业局国营苗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浦县长桥镇顶马场。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投资约1448万元,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2872476.1元(含暂列金2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浦县林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完整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材料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工期要求:7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
3.4.企业安全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单位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持有效的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2013]5号文的规定);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对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进行排序,且不受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是否低于最低控制价影响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2年11月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福建省内至少完成一项钢结构温室大棚单项工程5000平方米以上业绩。
3.8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9.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法:K值取值范围为6.00%-7.99%)。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2872476.1元(含暂列金29万元),最高控制价为2717527.53 元(含暂列金29万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 12 月 22 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如果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年度保证金形式,一旦放弃中标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须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应按照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规定金额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补足差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23 日北京时间 8 时 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8.招标代理服务费
8.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8.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林业局国营苗圃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96-63171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杨
电 话:0596-2669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