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金鹿路(江滨景观路至科技大楼)道路改造工程(A段)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金鹿路(江滨景观路至科技大楼)道路改造工程(A段)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浦发改审【2021】1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入,招标人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①道路总长1877.08米,分三段实施,其中A段长514.61米、B段长1029.985米、C段长332.485米,红线宽度为3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②主要工程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及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3774万元,其中建安费14444万元,本次招标建安费为3274.32万元(含暂列金150万元)。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浦县金鹿路(江滨景观路至科技大楼)道路改造工程(A段)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生产、节能、合同、信息、环保、工程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和保修期间等方面监理,具体监理服务进度内容根据实际工程情况执行。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费为3274.32万元(含暂列金150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标准下浮35%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68% ,(实际监理费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不含暂列金)乘以中标的监理费率计取,若施工结算总造价(不含暂列金)超过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的建安费时则按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的建安费造价为计费依据标准),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按人民币 52.49 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以网页截图为准);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④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⑥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 08:00:00至2021年10月21日 23:59:59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浦县朝阳大道东348号,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112902,传真:/
联系人:杨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工业南路西40-7号二楼,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fjhxgc2012@163.com
电话:0596-3100781,传真:/
联系人: 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新漳浦县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联系电话:0596-320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