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国道324线盘陀镇区段市政与景观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国道324线盘陀镇区段市政与景观改造工程已由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浦发改审【2014】59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漳浦县盘陀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1、对国道324线盘陀镇区段现有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进行改造,实施长度为1952.835米(起点X=2663201.491,Y=550415.634;终点X=2663643.293,Y=551934.871)并配套建设沿线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通信管道等;2、改造国道盘陀镇区段两侧景观绿化工程等面积544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 6个月 。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二 级(含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单位员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所署的单位为准,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件规定。临时建造师应符合《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安全员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C证),其他人员要求按投标须知表中4.1要求。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方式: 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9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yx.fj.cn;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法)(K=28.00%~29.99 %)
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17123141元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1月 2日17时00 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以款到时间为准);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
6.4.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3日15时 0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 www.zzyx.fj.cn、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pxzzx.org/)
9.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
9.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9.2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分别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盘陀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浦县盘陀镇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6596702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驿涛建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漳浦县金浦大道商会大厦2楼;
联系人: 小王;
电 话:0596-311081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帐 号:1620 6010 0100 0001 77
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拍挂大厅(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