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赤土乡郊野公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SJL施招字[2016]第11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赤土乡郊野公园项目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3]412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业主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市金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赤土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7.15亩,总投资926.3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园路86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停车场、照明等基础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5828425.94元,K值=8%,发包价为:¥5419726元(根据闽建筑[2016]33号文规定,本工程劳保费用已按甲类计取,则投标报价也暂按甲类计取,中标后施工合同价统一按照人工费的14%进行调整);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规定。
3.3. 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4.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6】10号、闽建办建【2016】39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8.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文件为: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02月09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柒万元 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浦支行
帐号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4286 6828 8440
②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并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0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赤土乡人民政府
地址:漳浦县赤土乡,邮编:363212
电子邮件: /
电话: 13709339028 ,传真: /
联系人: 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市金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霞潭路段四通物流园区1栋3层6-7间,邮编:363200
电子邮件: ZZSJL2014@163.com
电话: 0596-3728889(15260658889) ,传真: 0596-3878689
联系人: 小林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
监督单位: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0596-3106633、漳浦县发展与改革局 0596-322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