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印石花园南区配电工程


【信息时间: 2016/10/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印石花园南区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印石花园南区配电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浦发改[2013]1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龙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筹集解决,招标人为福建龙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县城,南临盈丰花园,北侧为印石花园北区安置房,东临印石路,西侧为110KV西营变电站
2.2.         工程建设规模:包括①进线电源点(110KV西营变电站)至印石开闭所、印石开闭所至本小区各变配电室的高压电缆及其敷设;②开闭所和本小区各变配电室内的安装工程及外线电缆工程、设备基础、照明、接地等;③对小区的住宅用电、店面用电配备一户一表;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957281元(含暂列金20万元、电表安装费500663)。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浦县印石花园南区配电工程项目,包括配电室安装工程、外线电缆工程等,及设备安装工作,直到电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及办理所有入户手续、每户通电、送电为止。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957281 元(含暂列金20万元、电表安装费500663元)
2.5.         工期要求:本项目分为ABC三个施工阶段:各个关键节点工期: A段:1-6#楼,施工工期80日历天并通过各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B段:7-10#楼,具备施工条件后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并通过各部门验收合格并送电;C段:根据业主通知要求,办理小区住户电表入户手续及安装并顺利通电。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顺利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五级(含)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    参与投标的电力施工企业应符合福建省电力主管部门规定的电力业务许可要求,且没有被电力系统列入黑名单(以投标人的承诺函为准)。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或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    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①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按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
3.9.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10.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11.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2.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
4.2.    请于2016 10 11 日至 2016 10 15 日,投标单位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的取值区间为10.00%~11.99 %(含10.00%,含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11 2 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万捌仟伍佰 元整 (¥ 1585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①单项缴交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中国建设银行漳浦支行
账号:3505 0166 7307 0000 0175
开户行: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漳建工〔2014175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 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11 3 8:30,提交地点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抄送: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pxzzx.org/)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开发区工业南路西6号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6-3100781
 
招标人:福建龙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薛先生  0596-3148596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3201610106041145844](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印石花园南区配电工程.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