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金浦大道配套改造工程(府前唐街人行天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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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金浦大道配套改造工程(府前唐街人行天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金浦大道配套改造工程(府前唐街人行天桥)(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浦发改审[2021]109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①破除及恢复人行道300平方米;②建设钢结构天桥一座,主桥长36米,桥面宽4.2,设置交通标志牌4个,桥名牌2个、全钢组合式隔离护栏26米、镀锌钢管栏杆176.88米等;③铺设DN25-DN75PE排水管长263米、 DN25-DN50PE给水管长484米;④种植紫花三角梅296株;⑤配套建设天桥照明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63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563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答疑时公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绿化种植养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城市道路;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城市桥梁中型规模:单跨的跨度20-40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答疑时公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1115日进场,20211222日天桥主体吊装完成,2022122日竣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⑤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⑥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⑦根据《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4号,本招标文件对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相关事项不再适用,本项目不接受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16 08:30:0020211028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1028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元整(¥10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02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112902,传真:/

联系人:小李

 

招标代理机构:万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工业南路西40-7号楼2,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fjhxgc2012@163.com

电话:0596-3100781,传真:0596-3100782

联系人:小陈、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东348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新漳浦县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联系电话:0596-3208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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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edc
[E3506230601800137001001]漳浦县金浦大道配套改造工程(府前唐街人行天桥).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