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金鹿东路(金浦大道至大亭路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金鹿东路(金浦大道至大亭路段)道路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3]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龙睿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投入,招标人为福建龙睿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漳浦县金鹿东路(金浦大道至大亭路段)道路工程,道路设计总长670.68米,实际修建长度为624.54米,起点接现状金浦大道,终点顺接现状金鹿东路。项目概算总投资33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4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通信土建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主要技术标准:红线宽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轴载为BZZ-100,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城市道路中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市政公用工程中小型规模的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28882672元670748元(其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400000元,渣土收纳费27074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须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④在近三年内(自2020年02月20日至2023年03月19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⑤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⑦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 3 月 17 日 16:00:00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3 月 20 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龙睿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中78号新都城市广场4幢2715室,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185526,传真:/
联系人:林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金绿欧洲城21栋1201室,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447249017@qq.com
电话:0596-3182280,传真:/
联系人: 小苏、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号
联系电话:0596-3221035、0596-31066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新漳浦县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联系电话:0596-320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