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浦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2018)漳字第0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浦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8】2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漳浦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县级财政投入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漳浦职业技术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勘察、整体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省漳浦职业技术学校迁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威惠南路02地块;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3008.57平方米,其中山体保护面积29358.32平方米,实际建设用地面积63650.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243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建筑面积5996平方米,科技楼建筑面积2686平方米,实训楼建筑面积6923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8101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2149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48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40平方米,配套建设变配电室、操场、挡土墙等相关附属设施。
2.4投资总额:约13618万元;
2.5招标类型: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
2.6勘察工作内容: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含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测绘(含土地报批用的宗地落位图)、钻探、取样试验、原位试验、土工试验、水化试验及岩土试验测试等作业]。
设计工作内容:含总平面图设计、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装裝修工程、室外景观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包括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给排水、绿色建筑设计、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安防、环保、建筑智能化、变配电、强电、弱电、空调通风工程,以及室外广场、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围墙、大门及门卫、水电管网、室外照明、夜景照明等工程
3. 勘察设计周期、质量要求:
3.1勘察周期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报告,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送审稿),经审查合格后5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正式稿)。
3.2设计周期要求:(以单位工程计算)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签订合同书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符合审批要求的优化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文件)。方案设计必须通过规划部门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优化方案设计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概算等)并送评审部门审批,中标人还应负责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工作,直至满足审批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中标人还应负责消防审批通过及施工图在审查机构审查之后的修改补充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审查合格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及后续服务: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的约定承担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指导、现场配合等服务,时间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
3.3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让招标人满意,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勘察设计成果。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4.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②设计及勘察资质,具体:
①设计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勘察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4.4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也可参加我省建筑工程勘察投标;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4.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3 月 14日至2018年 3月 18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6. 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4 月 9 日 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开户银行: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绥西信用社
单位全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9080 5250 6001 0000 0128 86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否则因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 4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8.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
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并核验通过。如项目设计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备查)到场验证登记。
9. 费用
(1)①设计费:按项目的总建筑面积以人民币 16 元/㎡ 计取,设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伍拾壹万伍仟玖佰元整(即¥ 518900元)。此费用含图审费,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以审图后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平方数为计算基数进行结算)。②绿色建筑设计费以人民币 3 元/㎡ 计取(含送审费),此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2)j勘察费:每个项目勘探7个孔(含两个实验孔、超声波检测)勘探费14000元(含图审费),超7个孔,每孔增加勘探费1700元(含图审费)。②土壤氡检测费以人民币0.6元/㎡计算(含送审费)此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勘察设计人在实施勘察前,应报送勘察大纲给发包人审核,经发包人核准后方可进行勘察,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承认未经审核批准的孔位孔深。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体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浦职业技术学校 ;
地址: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
电话:18960183068
联系人: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单元1011号,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6508 ,传真:0596-2036508;
联系人: 小孙。
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
监督部门:漳浦县教育局、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6-3100728、0596-3106633、0596-322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