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工程


【信息时间: 2018/7/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  本招标项目 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工程 已由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浦发改审【201845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县级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招标人为 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漳浦县绥安镇新亭路与旗山北路交接处

2.2.工程建设规模: 学校用地面积24146.32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4156.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27.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233.3平方米)。主要建设四层框架结构教学楼2栋,五层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1栋,七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栋,两层框架结构多功能厅1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14227.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233.3平方米)层数:四层框架结构教学楼2栋,五层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1栋,七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栋,两层框架结构多功能厅1栋;檐口高度:23.75m ;最大跨度:8.6m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招标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227.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233.3平方米)层数:四层框架结构教学楼2栋,五层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1栋,七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栋,两层框架结构多功能厅1;檐口高度:23.75m;最大跨度:8.6m,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高度100 米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227.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233.3平方米)层数:四层框架结构教学楼2栋,五层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1栋,七层框架结构综合楼1栋,两层框架结构多功能厅1;檐口高度:23.75m ;最大跨度:8.6m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建筑工程规模标准中,中型,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建筑物层数5层~25层,建筑高度15米~100米,单跨跨度:15米~30米,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5601332.26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根据闽建[2016]5号及闽建建[2018]1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以承诺函为准,投标人自行承诺)。(4)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7 4 8 00 00 秒至2018 7 8 17 30 00 秒通过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72417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拾万元整 (小写:7000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或投标保函或年度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发改委网站(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 

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     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1789032641@qq.com 

电话:  0596-6085911  ,  传真:     /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富丽山庄16D27     邮编: 363200 

电子邮箱: 65539209@qq.com       

电话:  0596-3110119  ,传真:  / 

联系人:   小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朝阳路、漳浦县县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 0596-3106633 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

联系电话: 0596-3208708       

 

发布日期: 201874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30601100013001001]漳浦县城关中心学校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