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投资建设的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3】161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迎宾大道起点位于石斋北路交叉口(黄仓口),途经黄仓工业开发、鹿溪糖厂、旧镇熊林村、林美村、高林村、旧镇犁仔园,直通高速互通口,全长9.25公里;
2.2.1. 工程建设规模:全长9.25公里。范围控制线基本宽度为90米,设有10米宽的中央分隔带及两侧各有5米宽的侧分带,辅道外侧均设有7.5米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慢道系统,慢行系统边缘设有6至12米的绿化背景带,沿线区域设计范围应征地和现状建筑条件局部有宽度变化处理。
2.3. 投资总额:本次招标的景观绿化工程投资约 1.37亿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4.2. 设计内容: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及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工程设计范围控制线基本宽度为90米,设有10米宽的中央分隔带及两侧各有5米宽的侧分带,辅道外侧均设有7.5米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慢道系统,慢行系统边缘设有6至12米的绿化背景带,沿线区域设计范围应征地和现状建筑条件局部有宽度变化处理。
2.7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2.8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风景园林工程甲级设计专项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2009年1月份以来完成设计的景观绿化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已完成设计的建设单位证明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05 月 04日至2014年 05 月 08 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4年 05月 26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全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62060100100000177
账号: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4年 05月 27日 09:00 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 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本次招标工程设计费为发包价(即中标价)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费用包括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文件审查及获得相关批复的所有费用及会务费专家费等,固定总价包干)。
9. 招标代理费及交易费:
9.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605021028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永嘉生活广场B1-603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传真:0596-320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