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夏商?水岸名都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商?水岸名都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4]E041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夏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夏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夏商?水岸名都项目总占地面积11844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657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9324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3330平方米,居住总户数3452户,项目总投资16亿元,项目分六期建设,本次招标项目为二期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0145平方米,地上面积约92288平方米,地下总面积约17857平方米。共5栋,5#楼总建筑面积约25820平方米,29层,建筑高度86.48米;6#楼总建筑面积约13378平方米,34层,建筑高度99.4米;7#楼总建筑面积约25583平方米,33层,建筑高度98.08米;8#楼总建筑面积约25514平方米,33层,建筑高度98.08米;商业F总建筑面积约1990平方米,2层,建筑高度9.13米。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及其配套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桩基工程、公共部分二次装饰工程<施工图内含>、室外工程<含综合管网>、基坑支护、土石方、幕墙、人防、消防、智能化、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可承担高度100米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02607454元,最高层34层,建筑高度99.4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大型: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本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0145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类似业绩指标指设置要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本招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0145平方米,最高层34层,建筑高度99.4米;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含税价人民币302607454 元(暂列金等其他项目费6400000 元,其中,暂列金600万元,不计税费,其他项目费40万元为含税包干价)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9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09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开工后9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及静载检测;(2)开工后20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顶板施工及5#楼四层结构板施工;(3)开工后550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全面封顶;(4)开工后900天内全面完成落架;(5)开工后1095天内完成合同内所有工程并经相关部门(质监、消防、人防等最后一个部门)验收通过及办理完报备手续;;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开发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3万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为不低于66米的房屋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3)根据闽建[2016]5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8日 8:30:00至2018年5月2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zbytb.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夏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中段永嘉天地1幢1603,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zpxszy@163.com
电话:0596-3620802,传真:0596-3620806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2-1109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huozhi2009@126.com
电话:0596-2668011-601,传真:0596-2668013
联系人:小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32087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浦县发展与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号、漳浦县金浦大道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
联系电话:0596-320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