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佛昙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佛昙水厂改造部分)
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JSZP2015-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佛昙镇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佛昙水厂改造部分)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13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由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佛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浦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为1389.52万元。本标段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514869元(壹佰伍拾壹万肆仟捌佰陆拾玖元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整美村、岱嵩村、新安村、花林村、先锋村、园东村、东坂村、下苏村、港头村、石埕村、后社村、大白石村、人坪村、下坑村、后许村、轧内村、岸头村、吟兜村、石门村等19个行政村内农村人口的供水工程。供水总规模11530吨/日,供水保证率95%。主要建设输配水管网,管线总长108368米,管材选用塑料管(DN300-DN40)、PE塑料管(DN800-DN15);安装管道闸阀、球阀、排气阀、排泥阀、泄水阀、减压阀、消防栓及水表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将解决28503个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水厂建设应与管网工程同时实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造价文件、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5.2本招标项目的K值取值区间为:28.01%---2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08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8000元整);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4月27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并递交相关资料。开标地点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拍挂大厅(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
8.2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8.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 开标时间:2015 年4月 27日08时 30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11.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费、会务费、双方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均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浦县佛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133283467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596-6123989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保大厦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