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漳州漳浦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勘察设计


【信息时间: 2019/7/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国网福建漳州漳浦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浦县供电公司的编号为E3506230601800016001的国网福建漳州漳浦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勘察设计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19]E040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浦县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国网福建漳州漳浦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新亭路北侧,士章南路西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其中生产综合用房建筑面积8090平方米,建筑层数7层,建筑高度29.85米;门卫及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110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3.4米;主要建设生产综合用房、门卫及消防控制室、室外配套、管道铺设、绿化、围墙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48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294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 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勘察及本项目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综合管线、电气、节能、建筑智能化、消防、二次装修、钢结构、室外道路和室外配套工程等专业;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专业乙级或以上;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5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8月13日 17: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漳州市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9年8月14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29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90.9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浦县供电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麦市街西32号,邮编:363299;

电话:0596-3835116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5层,邮编:363005;

电话:0596-2961882   传真:0596-2961882;

联系人:小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绥西信用社;

帐户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80 5250 6001 0000 0128 86。

 

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新漳浦县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30601800016001001]国网福建漳州漳浦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勘察设计.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