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县城区道路交通整治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县城区道路交通整治改造工程已由 浦发改审[2014]2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700万元,主要在朝阳大道、金浦大道、和康大道、蓝理路、龙湖大道、石斋北路增设中央隔离栏杆,并对标线进行部分修改调整,增设部分交通标志牌。其中,朝阳大道增加中央分隔栏杆2056米,新增热熔标线698平方米;金浦大道增加中央分隔栏杆3581米,新增热熔标线1256平方米;和康大道增加中央分隔栏杆1130米,新增热熔标线412平方米;蓝理路增加中央分隔栏杆3041米,新增热熔标线920平方米;龙湖大道增加中央分隔栏杆4063米,新增热熔标线1250平方米;石斋北路增加中央分隔栏杆859米,新增热熔标线260平方米。预算价约550万元。
2.2、招标范围:漳浦县金浦路、朝阳大道、龙湖大道、蓝理路、石斋北路、和康大道交通整治改造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补遗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遗书为准。
2.3、资金来源:业主筹集解决
2.4、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县城内;
2.5、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及以上,质量评定办法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及福建省公路工程竣(交)工有关文件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或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在2013年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D级施工企业的。
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交建[2007]89号文规定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情形。
3.7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22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附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通过审核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下午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壹仟元(小写:81000 元);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 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
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 0596-3112902;
地 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陈 ;电 话: 18350605122 0596-3100781
地 址:漳浦县富丽山庄19号楼8层801#室(24层)。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帐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全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62060100100000177
账号:兴业银行漳浦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