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鼎元北路及黄道周公园周边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10/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鼎元北路及黄道周公园周边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鼎元北路及黄道周公园周边道路建设工程(一标段)经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5]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县城道周公园地块周边。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841.687米,实施长度753.198米,项目由3条道路组成,分别为鼎元路(宽为24米,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支一路(宽为12米,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支二路(宽为12米,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项目配套建设给排水、通信管线及道路绿化、照明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610万元。本次招标一标段范围为雕像工程及已拆迁部分的道路、10KV排管工程,桩号为鼎元北路K0+007至K0+267、支路一AK0+120至AK0+170.679、支路二BK0+007至BK0+226.552,本次招标项目造价约824.4万元(其中预算审核价696.4万元、暂列金35万元、包干价90万元和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一标段为雕像工程及漳浦县鼎元北路及黄道周公园周边道路、10KV排管建设工程(已拆迁路段)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所包含的内容。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漳州电力勘察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补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临时建造师应满足闽建筑[2013]41号文件《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的,应符合闽建[2013]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备案要求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 29日至2015 11 02 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附件:①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等其他资料,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永嘉天地B1-603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评标办法及代理服务费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20%),其中工程预算审核价为6964088元(不含暂列金350000元、包干价30000元、雕塑包干费900000,发包价(即中标价)为¥6876283.6(含暂列金350000元、包干价30000、雕塑包干费900000)。
5.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含评标费)为人民币伍万贰仟叁佰元整(¥52300,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标人支付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505号标准计取招标人与中标人分别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11  17 08:30 时网上上传,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6.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pxzzx.org)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金额:
  8.1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1116 日17:00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联系方式
  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邮编:3632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06310356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永嘉天地B1-603室           邮编:363200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3206099       传真:0596320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