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城鹿溪南岸滨江片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4/4/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城鹿溪南岸滨江片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漳浦县城鹿溪南岸滨江片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45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业主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浦县城鹿溪南岸滨江片区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浦县城鹿溪南岸
2.3.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道路总长21328.0464m,配套建设沿线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及市政交通工程。其中经一路,道路设计全长725.2463米,红线宽度18米;经二路,道路设计全长645.5296米,红线宽度18得仙路道路设计全长603.0731米,红线宽度32米;经三路道路设计全长582.1574米,红线宽度18米;经四路道路设计全长652米,红线宽度18米;金浦路道路设计全长2609米,红线宽度40米;经五路道路设计全长718.04米,红线宽度20米;经六路道路设计全长778米,红线宽度24米;印石路道路设计全长929米,红线宽度40米;经七路道路设计全长1029米,红线宽度20米;和康路道路设计全长1369米,红线宽度40米;圆山路设计长度2609米,红线宽度40米;滨江路设计长度3949米,红线宽度24米;纬一路设计长度3570米,红线宽度24米;纬二路设计长度560米,红线宽度18米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估算约194359.5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4.2亿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6.2. 勘察设计内容:漳浦县鹿溪南岸片区内市政道路(西至G324国道、东至规划和康路、北靠鹿溪、南至规划环山路)的工程勘察及各道路路基、路面、给水和排水涵洞、弱电、综合管线工程(预留电气、燃气工程管线路由)、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等项目。
2.7勘察设计周期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会完成后设计单位在收到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4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用于施工招标的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技术规范。
3)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
2.8设计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
3.1.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级专业设计资质;
3.1.2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级勘察资质
3.1.3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满足闽建[2013]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和《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附件2《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九条内容要求;
3.1.4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路桥或城市道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20091月份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勘察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且道路长度≥2000米。(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0405日至2014 04 11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404 28日17:00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全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62060100100000177
账号: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4年 04 30 09:00 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 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本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含测量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 55 %计取,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平衡报价,只报一个系数。以上费用包括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各阶段文件审查及获得相关批复的所有费用及会务费专家费等),固定总价包干。
9. 招标代理费及交易费:
    9.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漳浦宾馆6楼
联 系 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0596-3100528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永嘉生活广场B1-603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传真:0596-320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