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鹿溪北岸东段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浦县鹿溪北岸东段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经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浦县鹿溪北岸东段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浦县城鹿溪北岸;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333316平方米,设计游客容量5555人/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长2.23公里鹿溪北岸东段防洪堤(迎水面面宽约40米,背水面宽约45米)景观绿化带;建设总面积约36666平方米的紧邻防洪堤北侧滞洪区公园;配套建设区内园林景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市政管线及照明等设施。
2.4. 投资总额:本次招标项目投资约13768万元;
2.5.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6.2. 设计内容: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及公园、道路绿化、配套建设区内园林景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市政管线及照明等。
2.7设计周期安排:
2.7.1从签订合同后起50天内提交漳浦县鹿溪北岸东段滨水景观带建设工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如有)及政府相关审批部门审查批复;
2.7.2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8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即2012年03月01日至2017年02月28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设计且造价不低于1亿元的景观绿化项目。
3.4.其他资格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 31 日至2017年 04月 05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及设计费最高控制价: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次招标工程设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元)。以上费用包括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各阶段文件审查及获得相关批复的所有费用及会务费专家费等),固定总价包干。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7年 04月24 日17:00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全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泉州银行漳浦支行
账号:0000 0116 0176 6012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7年 04月 25日08:30 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还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抄送①漳州招标采购网②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③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号
联 系 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13489612189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永嘉生活广场B1-603室
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传真:0596-3206099
监督部门: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浦县发展与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