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漳浦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度赤湖镇片区工程
(C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度赤湖镇片区工程(C标段)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3]4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漳浦县赤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浦县赤湖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为4783.58万元,本标段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198261.81元(壹佰壹拾玖万捌仟贰佰陆拾壹元捌角壹分)。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工程为包工包料。主要对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进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文件、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3.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4%~15.99%)。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1198261.81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8 月 4 日 17 时 00 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本工程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叁仟玖佰元整(¥239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5 日 上 午 0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
7.2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赤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850549898;
地 址:漳浦县赤湖镇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陈 ;电 话: 18350605122 0596-3100781
地 址:漳浦县富丽山庄19号楼8层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