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九曲岭公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漳浦县九曲岭公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4】6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含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浦县九曲岭公园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漳浦县城区,北靠九曲岭水库,南接麦市街东路,东面与虎炉坑相邻,西面与朝阳大道相接;
2.2.1. 工程建设规模:漳浦县九曲岭公园规划总用地面积388726.102㎡,主要建设中央水景、驳岸、绿化景观、公园广场、园区道路、小品建筑、公园管理站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2.3. 投资总额:本次招标工程投资约18915.45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4.2. 勘察设计内容:漳浦县九曲岭公园园区道路、停车场、绿化、主要建设内容:中央水景、驳岸、绿化景观、公园广场、园区道路、铺装、小品建筑、公园管理站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
2.7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含初勘):20日历天;
(2)初步设计(含详勘): 20日历天;
(3)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
(4)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
2.8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
3.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甲级设计专项资质;
3.1.2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勘察资质;
3.1.3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须满足闽建[2013]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和《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附件2《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九条内容要求;
3.1.4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含)以上的注册建筑师,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以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为准);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2009年07月份以来完成设计的公园景观项目(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批出日期为准,业绩的证明资料以(1)设计合同书并提供已完成设计的建设单位证明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2)设计合同书及施工图的审查批准文件为准为准。)。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10日至2014年 09月 14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4年09月29日17: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全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62060100100000177
账号:兴业银行漳浦支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4年09 月30日 0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 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本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费为固定价人民币250万元。[以上费用包括本招标范围、内容的所有服务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各阶段文件审查及获得相关批复的所有费用及会务费专家费等),固定总价包干]。
9. 招标代理费及交易费:
9.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96-3112902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永嘉生活广场B1-603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传真:0596-320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