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生态县污水处理湖西乡诒安堡南门潭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生态县污水处理湖西乡诒安堡南门潭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信息时间: 2015/6/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标)漳浦县生态县污水处理湖西乡诒安堡南门潭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生态县污水处理湖西乡诒安堡南门潭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浦发改审[2015]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及业主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浦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浦县湖西乡城内村诒安堡南门潭。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日处理污水100吨,并能接纳52万平方米农业分散污染,采用太阳能生态塘污水处理技术,池塘面积7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说明见工程图纸及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2、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B标准,监测数据以环保部门监测站出具数据为准;3、池塘水体水质要求:治理后水体不发黑、不发臭、不长浮萍、不长藻、清澈度大于1m4、生态景观要求:生态景观良好。
2.6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福建水立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2.6.2.咨询单位: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已按闽建[20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24日至2015年6月 28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但尚未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资料录入的投标单位,请立即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录入企业诚信并购买CA,联系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725512.82元,业主最高限价为68万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整(¥1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714日上午12:00(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3.1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6.3.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3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15900分,地点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拍挂大厅(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zpxzzx.org/)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浦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小林     电  话: 0596-3182466
地  址:漳浦县绥安镇环境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 小郑  电  话: 0596-2112597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306-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