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鹿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信德漳招[2016]12号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鹿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第一标段)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6]30号文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业主多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漳浦县鹿溪南岸片区(绥安镇京里村、溪南村等);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99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95万元;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本标段总投资5938.54万元。
2.3 最高控制价: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为40680834元(含暂列金300万元);具体以预算审核价为准。;
2.4 招标范围:(一)割后溪与鹿溪汇合口SH0+000-SH2+875长2.875公里河段进行水系生态环境修复。(二)鹿溪南岸LN0+000-LN2+500长2.5公里生态护岸建设。(三)配套改造京里水闸1座。其他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
2.5 标段划分:/;
2.6 工期要求:本标段总工期 180 日历天;在2017年3月底完成全部主体工程;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临时建造师资格按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建办市[2013]7号规定执行)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单位员工。
3.5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3.7.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1月 9日17:00时前(指款项到账时间);
3.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和漳建易[2012]12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3.7.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浦支行
全 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5 0166 7307 0000 0175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K值)。
K值取值区间: 8.00 % ~10.00 %(含8.00%,含10.00%)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21 日至2016年 10 月 25 日,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zzgcjyzx.com)电子交易平台,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 年 11 月 10 日 8 时 30分,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zzgcjyzx.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2016 年 11 月 10 日 8 时 30分。
5.2开标地点: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
5.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另外,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4开标时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电子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4)根据《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网上招标投标企业法人电子印章(法人CA)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需加盖企业法人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加密生成文件,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联系人:翁先生
电话:134896121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2401室
邮箱:mxdzzfgs@163.com
联系人:小谭
办公电话:0596-2111618、18150673328
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