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漳浦粮食联合储备库项目-汽车衡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浦粮食联合储备库项目-汽车衡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漳浦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业主自筹解决(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漳浦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福建省漳浦粮食联合储备库项目工程,新建建构筑总占地面积为32741.33 m2,总建筑面积为32667.14m2, 拟建5万吨稻谷散装平房仓、5万吨浅圆仓以及以及按仓容比例承建的综合管理用房、机械器材库等生产辅助设施,配备“四合一”储粮技术、空调控温、充氮气调及粮库信息化系统;本次设备采购预算审核价为674598.00元;
2.3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2台120t电子汽车衡的采购及安装服务,以及汽车衡基础施工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并在招标人正式发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将检验合格(检验合格证书)后的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汽车衡设备及安装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自2015年至2016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无年度财务亏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2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9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29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开标时间:2018年3月29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开标地点为: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5.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6-32336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 6楼代理部
联系人:小黄 电话(传真):0596-2961882
邮箱:FJAHDL006@126.com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
监督单位: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