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石斋北路(朝阳大道-迎宾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信息时间: 2015/10/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石斋北路(朝阳大道-迎宾大道)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石斋北路(朝阳大道-迎宾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浦发改审[2015] 1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漳浦县石斋北路(朝阳大道-迎宾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石斋北路工程位于绥安镇东部,呈南北走向的城市主干道,北起朝阳大道,南至迎宾大道,道路全长1665米,红线宽度40米,设计速度40km/h;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旧路拓宽加铺沥青路面混凝土、新建沥青道路、涵洞、排水、给水、交通、通信、照明、电气、绿化及其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1337万元,本次招标建安造价约7417万元。
2.3、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起点朝阳大道,终点迎宾大道;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贰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并且符合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文件规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按照漳政办【2015141号文规定,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和C证;
3.3投标人单位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持有效的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2013]5号文的规定);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0 20 日至2015 10 24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取值范围为20.00%-21.99%
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玖仟柒佰元整(¥4997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 11  11 1700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11 12 08 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pxzzx.org/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96-311290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陈    话: 18350605122   0596-3100781
   址:漳浦县富丽山庄19号楼88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