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 漳浦县工业南路/蓝理路及周边道路电力缆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漳浦县工业南路/蓝理路及周边道路电力缆化工程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7]19、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选定施工监理单位,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预算暂定为5200万元,其中工业南路道路改造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业南路,西起金浦大道(东方富士商城),东至印石路(华府·金浦世家),道路全长1422米;二期工业南路,西起324国道(美林汽车维修公司),东至金浦大道(东方富士商城),道路全长778米】;蓝理路及周边道路改造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蓝理路(威惠北路至金浦大道),西起威惠北路,东至金浦大道,道路全长0.45公里;二期建设蓝理路(金浦大道至和康大道),西起金浦大道,东至和康大道,道路全长1.97公里;三期建设和康大道(蓝理东路至朝阳大道),北起蓝理东路,南至朝阳大道,道路全长1.63公里】。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企业资质;
3.3.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 机电或电力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低于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应为投标人本公司的在职职工;
3.4.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其他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③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开标前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 月 11 日至2017年 4 月 15 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选取法。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为48万元。本项目实行固定监理服务费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固定费用内,工期延长、分期施工、保修期阶段(保修期限以施工合同为准)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均不予调整,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5月 4 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①单项缴交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浦支行
帐 号:3505 0166 7307 0000 0175
(应注明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须将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5 日8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地点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前,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明书(授权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总监理工程师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登记。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网上发布于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并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浦县朝阳大道86号
联系人:小张 电话:1865069066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工业南路西6号楼1层
联系人:小陈 0596-3100781
监督部门: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