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时间: 2014/9/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浦县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漳浦县滨海新区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漳浦县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4 250 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漳浦县滨海新区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陆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及设计(含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及设计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浦县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浦县前亭镇。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道路设计总长度为3067.54m,道路红线宽24米。其中1、石埕路长1008.048米,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行车速度40km/h,机动车道采用双向四车道,其中机动车道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2、仙埕路长1073.771米,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行车速度60km/h,机动车道采用双向四车道,其中机动四道15.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3、浦苑路长985.721米,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行车速度40km/h,机动车道采用双向四车道,两侧机动车共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2.4.投资总额:本次招标项目造价约6000万元(其中道路工程造价约5600万元;电力工程造价约400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各阶段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6.2勘察设计内容:漳浦县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一期道路的工程勘察及各道路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全断面,含路基、路面、给排水、电力、通信、交通工程(含监控)、路灯、绿化等
2.7.勘察及设计周期安排:
设计周期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配合审计、备案、移交止。
1、方案设计阶段设计: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历天内提交3种设计方案和地质勘察报告;
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批复通过后15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5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4、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
2.8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
3.1.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甲级资质(含)以上
3.1.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3我省注册的勘察设计单位参加投标的须满足闽建[2013]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和《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附件2《福建省建筑工程勘察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中第九条内容要求。
3.1.4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间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单位必须相同,否则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市道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勘察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自20091月份以来(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城市主干道(主干路)含以上等级的城市道路。(公路或高速公路等非城市道路不属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09 27日至2014 10 03日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410 271700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全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62060100100000177
账号: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肆万玖仟玖佰 元整(¥499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4 10280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提交地点为: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工程勘察设计费(含测量等)固定发包价(即中标价)为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附表一:工程设计收费计价表的55%计取,其中计费额以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准,投标人统一报价。以上费用包括本招标范围及内容内所有服务项目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质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等各阶段文件审查及获得相关批复的所有费用及会务费专家费等)],固定总价包干。
 
 
8.招标代理费及交易费:
8.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8.2.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漳浦县滨海新区工业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华府一期1906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606971658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陆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麦市街温馨家园2#209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6-3117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