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万安污水处理厂出水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万安污水处理厂出水管网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9]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万安生态产业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8120169元;主要建设1、项目铺设DN500HDPE增强绕管长3926米,起点接于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县城区东部污水处理厂一厂预留污水尾水管,沿纵七路、万福路、顶草溪南侧至入河排污口论证点;2、新建下沉式应急池一座,配置潜水排污泵6台;3、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污水工程、水池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1、项目铺设DN500HDPE增强绕管长3926米,起点接于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县城区东部污水处理厂一厂预留污水尾水管,沿纵七路、万福路、顶草溪南侧至入河排污口论证点;2、新建下沉式应急池一座,配置潜水排污泵6台;3、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污水工程、水池工程等;包括按照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作。承包人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范围、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市政工程中排水工程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本项目属排水管道工程,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12016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3)根据闽建[2016]5号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4)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闽建筑【2018】38号文要求,在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应当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06日 08:00:00至2019年9月10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8.00%-12.00%)(含8 %,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9月27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中任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9月2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国营福建省漳浦县万安农场场部,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281030171@qq.com
电话:18959628765,传真:0596-3106206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长德商贸城18栋24号一楼,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zpxbd3228125@126.com
电话:0596-3228125,传真:0596-3228125
联系人: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朝阳路、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3106633、0596-32210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漳浦县新汽车中心站隔壁,门牌:黄仓村457号,即长德商贸城南侧,文昌东路和旗山北路连接处)
联系电话:0596-3208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