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和县人防地面指挥所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和县人防地面指挥所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2〕384号文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司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在实施,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漳浦县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和县人防地面指挥所业务用房配套设施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地上11层,地下1层。
2.3.招标范围:漳浦县绥安镇大亭路与金鹿东路交叉口西南侧电梯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交货期要求: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货到现场,货到现场后2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完毕后15个日历天内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招标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C级及以上);
3.4.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供应商。投标人若是代理商或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有效的授权函;
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供应商与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安装和维保必须为同一方)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供应商为主办方。
3.6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月3日至2016年9月 7日可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90万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26日 上 午 08 时 30 分。
6.2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送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投标人应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并递交相关资料。开标地点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拍挂大厅(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
6.3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6.4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pxzzx.org)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9月 25日17时 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到下面指定的账户(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汇达为准);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漳浦支行
帐号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0000 0116 0176 6012
说明: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招标编号全称,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9、开标时间2016年9月26日8时30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浦县司法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596698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环保大厦201室 邮 编:363200
电话:0596-6123989 联系人:小杨
交易中心名称: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