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绥东花园安置房基础配套设施-得仙(K0+35.043-K0+315)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绥东花园安置房基础配套设施-得仙路(K0+35.043-K0+315)工程经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4]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浦县城区东部。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279.957米,道路修建宽度为36米/43米,车道数为双向八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本次招标项目造价约1082.67万元(含暂列金1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漳浦县绥东花园安置房基础配套设施-得仙路(K0+35.043-K0+315)工程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所包含的内容。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补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临时建造师应满足闽建筑[2013]41号文件《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的,应符合闽建[2013]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备案要求。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5日至2015年12月9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附件:①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等其他资料,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地址:漳州市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评标办法及代理服务费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20%),发包价(即中标价)为¥8897477.83元(含暂列金10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 09:00时网上上传,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6.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pxzzx.org)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金额: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8.1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年12月17日17:00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证明,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
邮编:363200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189069618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邮编:363200
联系人:小杨
电话:0596—2631717 传真:0596—263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