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南门溪、绥东溪两岸景观改造二期项目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南门溪、绥东溪两岸景观改造二期项目工程监理已经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1]440与[2011]441号文批准实施,实施资金由业主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
2.2招标范围:漳浦县南门溪、绥东溪两岸景观改造二期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2.3投资规模:(1)南门溪两岸景观改造二期项目工程(龙湖路至江滨生态公园以及王顶小桥),预算投资约1819.4万元;(2)绥东溪两岸景观改造二期项目工程(朝阳大道至金霞中路、龙湖大道至鹿溪 、麦市街至朝阳路绥东溪西岸),预算投资约4163.4万元,工程总造价为5982.8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开工至本招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监理单位提交监理验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持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3.3非漳州市监理单位必须是在漳州市建设局备案登记已取得《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满足漳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漳建工[2009]22号)。
3.4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1名:1)具有本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省证(含)以上);2)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现注册在投标人公司内;3)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07]20号)规定,拟派于本工程的总监需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03月 20日至2013年 03月 24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45号。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监理费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4月02日15时00分网上上传,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6.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pxzzx.org)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1306310356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中段(西湖公园南大门右前侧)
联系人:小陈 电话(含传真):0596—3206099
9.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
全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162060100100000177